关于两会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日期:2020-12-14 22:59: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7

关于两会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 1 )

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是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是在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直接领导和共青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院和所有学生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坚持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全心全意为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服务,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坚决同国内外一切分裂势力作斗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学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成为热爱祖国,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新世纪合格人才;

(三)团结和引导各族学生学习和掌握先进科学技术,为建设祖国,建设新疆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联结学院与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学生与学院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各族学生的合法正当权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学生的愿望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学院共同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五)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目标,大力开展青年大学习、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同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六)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学生广泛地进行社会调查和研究,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为学生服务;

(七)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沟通学院与社会,树立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积极响应中华全国学联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联号召。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本科、高职、中职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二)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举报的权利;

(三)有通过学生代表提案方式对学院各项工作向本会提出意见、建议以及要求本会转达学院的权利;

(四)有要求本会提供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本会各种组织的权利;

(五)学院学生组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休学和留校查看处分期间者除外)。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国家大事;

(二)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义务;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四)有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文体活动,全面发展的义务;

(五)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支持本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分配的工作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的利益,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本会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第三章 权利机构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本会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一)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行使本会权利的最高形式;

(二)院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级学院层面的会议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二级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三)学生代表大会由上届常任代表会议主席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常代会提议,并得到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经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四)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五)学代会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六)学代会的职权:

1.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讨论和处理关系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

4.讨论大会代表的各项提案,必要时做出相应决议;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任代表会议; 

(七)学生代表:

1.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学生代表名额及分配方案由常代会提议,经学代会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可实施,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年级,原则上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其中非二级学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30%;

3.学生代表具有代表本会会员参加学代会并行使学代会职权的权利;

4.学生代表具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学生代表有权代表本会会员在学代会休会期间就学院和本会工作方面问题提交书面提案,并要求本会协同学院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答复时间延至三个月,并由学生会向学生代表阐明原因;

6.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7.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或代表所在班级、二级学院学生会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8.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八)学代会主席团:

1.院团委对学生代表大会前期筹备工作进行审查,并指导确定学代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学代会主席团由上一届学生会常代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主席提出建议名单并由学代会预备会审议通过;

2.学代会主席团负责领导学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

(一)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二)常代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由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三)常代会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四)常代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三至四人,会长、副会长在常代会委员中选举产生,组成常代会会长团;

(五)常代会的职权:

1.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工作;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汇报;

3.聘请学生会秘书长;

4.选举和罢免学生会常代会委员;

5.增补和罢免学生会常代会委员和部门负责人;

6.召集联席协商会,领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工作;

7.解释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

(一)职能:遵守并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的决议,在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的监督下按照本章程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学生服务;

(二)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 

1.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扩大)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综合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人数不超过5人,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优秀团员;

2.主席团在常代会闭会期间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领导学生会职能部门工作,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3.主席团对外代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学生;

4.主席团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专项活动, 审核、批准对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和班委会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提议增补和罢免学生会职能部门负责人;

5.主席团代表和反映广大同学的利益和要求,组织学生代表与学院有关部门的座谈会,协商解决学生提案;

6.主席团负责学代会筹备工作,处理学代会闭幕期间的工作事务。

(三)学生会执行委员会职能部门部长及副职(以下简称部长团):

1.学生会执委会设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权益部、文体部、联络部);

2.每个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副职1名,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学院优秀团员(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前30%)经主席团选拔后提交常代会通过并任命;

3.部长团由学生自主报名,选拔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4.各部干事由部长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选拔形式以执委会名义聘任;

5. 院学生会成员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比例超过50%。

第十三条 学生会秘书长

(一)由学生会聘请学院老师担任,并须经常代会或学代会认可;

(二)秘书长代表团委具体帮助和指导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同党、团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关心学生会干部的思想进步;

(三)秘书长应关注学生会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指导意见,参与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事务的民主表决。

第五章 中、基层学生组织

第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分会(简称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是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是本会的中层学生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参照执行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下,在二级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领导本二级学院学生开展工作;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长团及委员等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优秀团员组成,最多20人。各委员在本二级学院内行使二级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相应的职权,并接受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的领导;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机构变动、人员调整,须请示院学生会,并报学院团委审批备案;

(五)二级学院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会委员及各班班长会议,讨论和制订工作计划,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并向院学生会汇报;

(六)二级学院学生会机构模式必须遵循或参照院学生会组织机构模式,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服从院学生会相应部门领导;

(七)院学生会每年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执行情况对其进行评比,对执行不力情节严重者院学生会有权取消二级学院学生会评奖资格或对其进行改组。

第十五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学生组织,由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等组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责任制;

(二)班委会在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分会领导和班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带领广大学生开展工作,并有义务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三)班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各班委会接受二级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四)班长通过二级学院学生会例会与二级学院学生会联系并监督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本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提出预算,经团委审核,上报学院审批后,列入学院开支计划,从院学生活动经费中支出,由本会独立使用。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团委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于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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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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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正式选举时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在竞选演讲后选举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委员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委员数的为无效票。

(三)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对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即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不画“〇”的视为弃权;如对某候选人投弃权票,则不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任何符号,并不得另选他人。画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不按要求填写或选票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四)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3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大会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指导和监督下工作。

(五)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然后由大会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时,按选票所列候选人顺序为序。凡得票不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不在大会上公布,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4日

(二)召开地点:艺馨楼报告厅

(三)代表数量:222人

(四)宣传报道链接:

(1)http://www.akszy.com/xwzx/xbcsdt/content_17084

(2) https://mp.weixin.qq.com/s/KrupiJBh2lbOY1Td2BvyIQ

(五)主要议程:

预备会议

时间:11月14日15:30

地点:艺馨楼报告厅

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团学代会主席团、秘书长、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2、审议通过正式大会议程(草案);

3、审议通过团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4、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5、审议通过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员名单(草案);

6、审议通过新一届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正式大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间:11月14日17:00

地点:艺馨楼报告厅

主要议程:

1、介绍到会领导、来宾;

2、宣布大会开幕,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致开幕辞;

4、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5、作共青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第三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6、作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第三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7、新一届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演讲。

(二)各代表团会议

时间:11月14日18:30—20:00

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主要议题:

1、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草案);

2、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贺信》;

3、学习讨论学院党委领导的讲话;

4、讨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5、汇总各代表团讨论意见;

6、确定提交大会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

7、讨论第二次全体会议相关工作。

(四)第二次全体会议

时间:11月14日20:30

地点:艺馨楼报告厅

主要议程:

1、介绍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2、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

3、双代会代表关心热点问题沟通会;

4、审议通过共青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第三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第三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5、宣布选举结果;

6、致闭幕辞;

7、奏唱《团歌》,宣布大会闭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院党委、上级团委和自治区学联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团、学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团员人数、学生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学代会代表应是我院在籍在校学生。同时应具有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高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旗帜。

2.作风品行优良。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所在二级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成绩能力突出。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主动关心学院建设发展,积极参加校园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的构成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出席本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各二级学院正式代表共176名,其中非学院、二级学院骨干的学生团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5%、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1%、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2%。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222名,其中非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9%,并考虑代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等因素。另外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的产生,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20%,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组织酝酿提名;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原则、构成情况组织讨论拟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广泛征求该二级学院学生意见;经二级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召开本二级学院团学代表大会或团学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按要求报本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公示后向院团委呈报选举结果。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一)评议会的组建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共同参加的评议会。评议内容包括互评和学工部评议、学院团委评议等环节,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纪律观念、责任意识、组织管理、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对被评议人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二)评议程序

首先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个人述职,评议会依据述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对其评议;最后根据评议结果,学生会指导老师对评议的具体情况、问题进行督查、反馈、公示。

(三)评议结果相关说明

评议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价、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入党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建立了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在学生会个人的评奖评优、测试加分等事项中依据其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院党委将学生会的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部、教务处、综治办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依明·米吉提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学工部、团委通过前期调研,学院座谈等方式对学生会组织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系统推进学院与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在立足职能定位、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组织架构、精简人员规模、提升运行效率等方面工作。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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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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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阿克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11.18